生病请假期间居然也有工资?该如何计算?
来源:皖江人才网
时间:2024-11-28
作者:皖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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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编发现,或许是因为天气多变,或许是因为夏天到了冷饮吃多了,总之,办公室里因病请假的同事多了起来。同事大汪也在哀叹:“我这个月病了一周,请了四天假,未来即将度过一段很穷的日子……”
人吃五谷杂粮,生病是在所难免的事情,对于压力山大的上班族来说更是如此,熬个夜分分钟就病倒了呢!身体一不舒服,就只想歇着,干不了活也只能请假。虽说生病是难得的休息时间,但请病假要扣工资,也是广大职场人忧心忡忡的问题。
那么,对于劳动者生病请假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说的?病假期间有工作吗?应该如何计算?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普通的感冒发烧一般都可向单位申请病假,实践中,病假的申请流程可参照本企业相关规定。但病假期间的工资应该怎样计算,很多劳动者并不知情,以为都是用人单位说了算。
事实上,关于病假工资劳动法有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但是,如果涉及到长期休病假,就要考虑申请计入医疗期的范围了。那么什么情况下算医疗期?医疗期又该怎么算工资呢?
医疗期: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而医疗期工资的支付标准,则要具体看停工的时长。
停工时长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支付的标准: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停工时长在6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支付的标准: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当然,上述的标准不是固定不变,单位可根据具体经营情况作调整,但上下浮动不可超过标准的5%。
也就是说,员工的病假工资,如单位有约定的即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则按照支付标准执行。但是不管有没有约定,职工在医疗期内,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最少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用人单位因病假而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提起劳动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