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皖质办发〔2009〕28号)的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宣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同意,宣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编外检验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宣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质量监督,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拨款。主要承担授权或委托范围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产(商)品质量第三方仲裁检验和市政府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承接国家、省、市各级部门下达的监督检验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检验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业务科,电话:0563-2627069、3015526,联系人:陆女士、周女士;
3、报名办法: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2年8月10日前在“宣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xczj.gov.cn)”网站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2年8月11日上午9: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宣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六楼会议室参加考试。
(二)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局和招聘单位根据行业、专业特点,特别是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确定。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顺序进入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3、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40%之和,满分10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三)体检与考核,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后,同时在宣城质监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照劳务派遣程序办理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待遇 1、试用期3个月,每月800元(不包括中餐补助);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定聘用合同,一年一聘或三年一聘,聘用期间月基本工资参照国家有关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执行;
3、聘用期间享受正式职工一切福利待遇;
4、福利待遇按本所现有规定执行,绩效工资实行同岗同酬。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63-2627081。
附件:
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