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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安庆枞阳事业单位招聘109人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4-11-22 被浏览:0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枞阳县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请见枞阳人社网》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2年枞阳县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09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教育系统招聘教师61名,卫生系统招聘卫生医疗岗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3名,水利等其他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等见《2012年枞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㈠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⑸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⑹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⑵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⑶现役军人;

  ⑷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⑸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⑹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划分教育、卫生、综合三类,统一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统一时间,分类实施。

  ⒈报名时间: 2012年6月25日—29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⒉报名地点:

  教育类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阶梯教室;卫生类报名地点:县卫生局四楼会议室;综合类报名地点:枞阳县劳动就业局一楼大厅。

  ⒊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三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须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复印件。其中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教师的临时代课人员,须提供现任教学校盖章、校长签名的从教经历证明。

  (3)属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⒋其他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相应资格。

  ②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③报考教育、卫生类人员,按某一专业(学科)进行报名,不填写具体报考单位。定岗时,由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选聘用单位。

  ⒌资格审查及报名费收取:

  教育、卫生、综合类分别由县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牵头组织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人社、监察部门现场监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缴纳笔试费用。

⒍开考比例确定及改报:

  报考人数与各招考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数(指标)调剂到本单位其他招考岗位。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方可降低比例开考。

  各报考者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的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考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⒎笔试《准考证》领取:

  2012年7月9日报考者凭缴费收据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2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及分值:

  1、教育类(教师):①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综合知识40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知识);专业知识60分(师范类本科专业基础知识含教材教法)。

  ②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枞阳二中体育教师、城区小学音乐、美术教师:专科专业基础知识,100分。

  ③特教学校教师:综合知识40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知识),专业知识60分(师范类专科专业基础知识)。

  ④幼儿园教师: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幼儿卫生学、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专业所学的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理论知识。满分100分。

  2、卫生类:卫生医疗岗位:医学基础知识60分(解剖、生理、诊断学知识);专业知识40分,(所报岗位(专业)的专业知识)。

  3、综合类:专业技术岗位:公共基础知识40分(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60分。(所报考岗位(专业)的专业知识)。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统一时间、地点,分教育、卫生、综合三类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的内容及分值: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因素。满分100分。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按下列条件依次确定。

  教育类:①笔试成绩高者,②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③双优生,④年龄小者。

  卫生类:①参加全省支医者,②笔试成绩高者,③专业知识成绩高者。

  综合类:①笔试成绩高者,②专业知识成绩高者。

  (五)考察体检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1、招聘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招聘医护等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用人部门等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

  2、选岗

  报考教育、卫生类同一专业(学科)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研究生优先选岗,其他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签约聘用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予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4、聘用人员执行服务期制度,五年内不得流动到县外。

  五、有关事宜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2年枞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后)。

  监督电话:枞阳县监察局 0556-2811951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6-2810930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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